婚姻家庭

分居满一年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30 17:48:31 浏览:237

  关于2021年度能否依据分居状况判定离婚这一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与解读。

  具体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论述:首先,若当事人在此之前从未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请求,且其与伴侣已经分居满一整年后提出申请,但未能满足感情基础破裂的确切要求,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驳回其离婚申请的决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婚姻法》中亦明确规定了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即配偶之间由于感情不和导致的长期分居(至少两年)。

  此种分居是指夫妇双方均拒绝在同一空间共同生活,相互间也不再履行夫妇之间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只要此种情况持续超过两年,法院即可依法做出离婚判决。

  当人民法院已经明确作出不准许离婚的裁定后,若夫妇双方依然保持分居状态并达到另一整年期限,其中某一方重新对离婚事宜提出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多半会批准其离婚恳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分居六年可以强制离婚嘛

  若当事人因夫妻情感不睦导致分居长达六年之久,则司法机关可能会将此情况视为感情破裂的标志并据此做出离婚判决。

  但如若分居原因另有他由,则司法机关未必会直接下达离婚宣判。

  在决定是否判决离婚时,法庭通常以夫妻情感是否破裂作为重要考量因素,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视为判断当事人婚姻关系是否已破裂的标志:

  (1)若涉嫌重婚或与他人维持长期稳定的非正常伴侣关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对配偶、子女或其他共同生活者进行虐待或遗弃;

  (3)存在狂热的赌博或沉迷于毒品等恶习且经多次教育鞭策却依然无法改正;

  (4)因情感问题导致双方分居时间达到或超过两年;

  (5)出现其它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

  即使未陷入以上困境,若当事人之间情感生变,面临其他重大问题挑战着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即便他们并未分离居住,也同样有可能获得离婚判决结果。

  相反地,若基本情况并非如此,当事人仅因情感问题选择分居,那么只有当这种分居状态持续到两年或以上的时间,原告才有可能通过诉求得到离婚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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