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法律规定的预约离婚程序如何,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2 19:30:19 浏览:106

  1.提交申请。

  男女双方需依照自愿协议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所选择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手续。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者必须出示户口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委或居委会开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书,并亲自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审查核实。

  婚姻登记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申请进行严谨且全面的审查核实工作。

  此项审查的重点在于确认双方是否出于真实意愿提出离婚请求,同时还需要审核双方是否已经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一方因生活困难而需要经济援助的情况、财产分配与债务处理等重要事宜达成共识。

  3.批准生效。

  若经审查,申请双方均符合自愿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则婚姻登记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批准,并颁发离婚证书,同时注销原有的结婚证书。

  自领取离婚证书之日起,双方的夫妻关系正式解除。

  4.不予受理的情况。

  在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婚姻登记机关有权拒绝为其办理:

  (1)双方未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其中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双方的结婚登记并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规定的预约离婚程序如何,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二、三年没同居怎样离婚

  夫妻要是三年都不在一起住了的话呢,其实还是有办法离掉的啦,不过得看你自己怎么选。

  1、如果你们两个人都觉得好聚好散,那就先写个离婚协议吧,然后你们两个人再亲手跑到结婚证发的地方去申请离婚手续。

  2、要是你不想这么麻烦,也可以让别人帮帮忙,找那些专门搞调解的组织试试看,或者直接去找当地法院告他要离婚咯。

咨询董毅律师

联系方式

沈阳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41号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3704034821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