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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补偿如何讨要
讨要经济补偿需遵循一定法律程序。首先,要明确自身是否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应支付补偿的情况等。
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离职证明等,用以证明劳动关系及自身工作情况、离职原因等。
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促进双方达成解决方案。
调解无果后,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依法作出裁决。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最终判决。通过这些合法途径,能有效维护自身讨要经济补偿的权益。
二、经理有权叫员工走人吗
一般情况下,经理没有直接叫员工走人的绝对权力。
从劳动关系角度来看,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常见情形包括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等,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比如提前通知工会、向员工送达解除通知等。
若经理擅自叫员工走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员工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当然,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可就解除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这种情况下员工离职是基于双方合意。总之,经理不能随意叫员工走人,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竞业禁止协议书需要签吗
竞业禁止协议书是否需要签,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从用人单位角度,如果其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要保护,且劳动者在工作中能够接触到这些重要信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是有必要的。这可以防止劳动者离职后到竞争企业工作,利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损害其利益。
对于劳动者而言,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意味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自己的就业选择。若协议约定的补偿合理,且限制范围、期限等符合法律规定,那么签订协议后能获得相应经济补偿,同时也维护了原单位权益,长远看可能有利于自身职业声誉。
但如果协议中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支付合理补偿,或者限制范围过宽、期限过长等不合理情形,劳动者则需谨慎考虑。因为这样的协议可能会过度限制自身就业权利,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总之,是否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书,要仔细审查协议条款,权衡自身利益与义务,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做出理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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