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

董毅律师代理沈阳某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中取得优势后获得被告主动履行债务效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2 14:18:55 浏览:3502

原告:沈阳某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沈阳某异型管有限公司 审理法院: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 委托人身份:原告 诉讼标的:约20万元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沈阳某物资有限公司与辽宁地区多家企业存在贸易往来,沈阳某异型管有限公司与该物资公司存在多次买卖关系,但存在拖欠货款情形,物资公司经研究决定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纠纷。

代理成果:在庭审中取得优势地位,使被告全额承认了原告的诉求。

本案中,董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在庭审后令被告主动履行债务,履行后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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