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欠款未还有哪些形式法律怎么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08 13:44:50 浏览:298

  1、欠款未还有手写借条、订立借款合同等形式,法律的规定如下: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自行约定其形式。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借款数额、借款币种、利率、还款期限等方面内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欠款未到期能否行驶不安抗辩权

  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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