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别人用我的名义贷了贷款,现在不还该怎么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4 11:49:11 浏览:321

  1、对方在不知情,且没有同意情况下,盗用身份证及个人资料进行贷款,那么不但可以起诉他,还可以将银行一起列为被告。

  2、若对方争得了同意,以身份证及个人资料办理了贷款。是不能够起诉对方诈骗的。因为双方之间其实是形成了一个借贷关系,并且是经过自己同意的。如果之间有借条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别人拿我身份证贷款对我有什么后果

  通常,身份证被他人用作贷款后,个人需要承担的后果有以下几点:

  1、贷款没有出现纠纷

  通常在身份证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去贷款,贷款到期后,银行会找上门来,要求当事人偿还贷款金额;

  2、发生债务纠纷,吃官司

  若是身份证主人发现自己并没有贷款,而是“被贷款”的时候,就会出现债务纠纷,而银行一旦起诉,会将身份证持有人作为被告,因此如发现个人“被贷款”时,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3、承担还款义务,然后追偿

  如逾期未及时还贷,银行将直接起诉身份证主人,通常,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身份证主人往往是败诉。败诉后,身份证主人必须先行承担还债义务,若是未及时归还,银行还会追偿债务。

  4、将产生信用污点

  如实际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所产生的信用污点将记录身份证持有人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用别人的名义贷款属于什么罪行

  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咨询董毅律师

联系方式

沈阳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41号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3704034821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