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对方不还钱能直接占有他的车子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2 14:04:19 浏览:648

  一、对方不还钱能直接占有他的车子吗

  债权人是不享有直接占有对方车子的权利。

  以物抵债虽是生活中面对债务人不还款的有效解决之道,却是不合法,因为即使双方签订有抵押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也不能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还款的时候,把抵押物的移交给债权人,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

  对方不还钱,虽不对在先,但一码事归一码事,债权人如果直接占有债务人的车子是属于无权占有,债务人可以要求返还车子,并不会因为欠钱,车子被人占有就丧失了要求返回的权利。如果车子在被占有的期间有毁损的,还可以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二、别人欠钱不还造成损失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造成损失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偿还钱财,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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