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民法典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4 10:18:34 浏览:649

  1、借款人返还借款

  借贷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追缴财产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有哪几种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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