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6 11:38:12 浏览:544

  一、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借款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条有效期是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欠条要怎样写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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