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借条申请支付令是否永久有效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1 18:01:06 浏览:457

  一、借条申请支付令是否永久有效期

  申请支付并不是永久有效的,申请人应该在借条还款期限届满后3年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讨债时如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可以运用督促程序代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既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诉讼相比,运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以下优点:

  (1)及时方便,催偿债务快,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能力。

  (2)程序上具有简易性,无须传唤债务人,无须开庭审理,也不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签发支付令。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既省时又省力。

  法院经审查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即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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