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法院判连带责任的怎么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31 16:34:57 浏览:556

  民间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判决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没有异议的,就要履行生效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向法院起诉有以下步骤:

  1、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借款人的资格材料等。

  2、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

  3、符合立案条件的,需要交纳诉讼费,交纳后法院进行立案。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法院要在开庭前3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符合公开审理的也要提前3天公告。

  5、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程序。

  6、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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