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借款合同以哪些作为还款担保物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3 11:35:50 浏览:586

  1、借款合同可供担保的财物比较多,如抵押担保的,可以提供房屋、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如果质押的,可以提供动产和财产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二十五条 【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条 【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逾期还款,可不可以要求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债务人逾期还款的,即使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同样可以主张逾期还款的利息。实践中,逾期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1、合同有约定逾期利息的,按照合同约定的 逾期还款利息来主张。

  2、合同中仅仅约定合同期限内的借款利息,未约定逾期借款利息的,出借人可以主张按照合同期限内的借款利率来计算逾期借款利息。

  3、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可以主张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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