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被教育机构骗签了分期贷款合同有什么办法申请无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2 13:35:04 浏览:863

  1、可以通过诉讼主张贷款合同无效。如果该培训机构对该类专业无教育培训的资质许可,违反法律规定,所涉教育培训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2、如果该培训机构假借“助学贷款”的名义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诱导宣传,使学生陷入错误认识,与网贷平台签订了贷款协议,培训机构的行为则构成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有关机关对该协议予以撤销。

  3、在培训协议被认定无效、贷款协议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被教育机构骗签了分期贷款合同找律师的优势?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律师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这样,就为当事人打好官司,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较大的可能。

  2、当事人被骗签了分期贷款合同正是缺乏的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正需要相关专业的律师协助维护自身权益。可以找华律网专业律师为你解决问题。

  三、培训机构套路学生贷款该怎么办?

  培训机构套路学生贷款,不止是违法,还涉嫌犯罪。培训机构有套路贷情形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对培训机构进行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如果该培训机构假借“助学贷款”的名义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诱导宣传,使学生陷入错误认识,与网贷平台签订了贷款协议,培训机构的行为则构成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有关机关对该协议予以撤销。

咨询董毅律师

联系方式

沈阳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41号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3704034821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