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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上法院离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8 15:09:43 浏览:208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原件等相关材料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法院判决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1、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如果没有意外的情况,则定期开庭。

  2、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5、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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