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要什么材料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1 07:41:45 浏览:1182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案件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4、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收到裁决书时间的材料。

  6、仲裁协议或者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的复印件。

  7、当事人认为可以支持撤销仲裁裁决的其他证据材料。

  8、诉讼地址确认书。

  二、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条件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仲裁裁决都可以申请撤销。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要注意,一般是用人单位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撤销,但是如果以下两种情形是从收到法院的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撤销:

  ①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裁决性质时,经审查认为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被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的

  ②劳动者向法院起诉后又撤诉的。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在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也不应含有撤销或者维持仲裁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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