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民法典中领离婚证带什么手续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9 11:59:12 浏览:408

  领离婚证的手续是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证办理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证办理在申报时一般需要7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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